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市能耗红色预警的降耗措施
包头市能耗红色预警的降耗措施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包头市2021年一季度能耗双控工作再次预警的函》要求,为确保完成一季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制定我市能耗双控(一季度)红色预警响应措施。预警情况是我市 2021年1-2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7.05%,按照用电量占能耗总量比重(44.76%)测算,仅用电量拉动全社会能耗增长3.16%,超出年度能耗增速控制目标1.22个百分点;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加8.29亿千瓦时,仅用电量增加能耗24.88万吨标煤,已经占到年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26%。按照相关要求我市1月份达到能耗双控黄色预警等级的情况下,2月份调整为红色预警。
为响应包头市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能耗双控(一季度)红色预警响应措施》的通知,我公司在3月16日开始到3月底制定以下能耗措施:
1.公司冶炼用电量占全厂用电量的88%,因此要求冶炼车间四台炉的冶炼用电一定按照公司下达的目标值执行(责任人:王建新)。
2.生产系统中存在电力拖动单元空载运行超过2小时的,停止运行(责任人:宫志文、姜洪福)。
3.厂区内照明路灯减少一半的使用量,生产办公区域内室外的照明、灯带全部停电及3部电梯停用,厂区内有伴热带全部停掉(责任人:贺文金)。
4.生产车间内的照明,在白天自然光照充足的条件下停止使用照明电,室外各生产装置的照明灯不允许出现长明灯的现象(责任人:宫志文、姜洪福、李新)。
5.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区,在无人情况下关闭照明及电源设备(责任人:李树东);食堂用电设备不准做无功使用,不用时设备必须停用并关闭相关电源。(责任人:李树东)。
以上措施,请车间部室认真执行,实现包头市能耗红色预警的降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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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6